台湾历史
台湾历史台湾历史年表
史前时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权及部落~1933
明郑时期
1661-1683
清治时期
1683-1895
日治时期
1895-1945
战后时期
1945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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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军事在历史上除少部分时间之外,大都以防卫为主,也与历来统治台湾政权:台湾荷西统治时期郑氏王朝台湾清领时期台湾日治时期台湾战后时期中华民国)息息相关。

元明之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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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之前的两朝设巡检彭湖游澎湖群岛,开启了以军事力量控制台湾的历史。

设于澎湖的巡检称为澎湖寨巡检司,也称澎湖巡检司,设治时间以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的考证最为早,也就是根据一般史书及元史、新元史,考定:“蒙元世祖远征日本因风失败,迂回台湾,道经澎湖设治澎湖,企图进取台湾,作为征日本之准备。”

该地方区划隶属于福建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寨巡检。澎湖巡检司不但是澎湖群岛的首次行政区划,也是台湾的首次官署及军事单位设置[来源请求]。击败元朝取得中原政权的明朝仍依循前例于澎湖设置该官署,并首度设置彭湖游之纯军事单位。另外,彭湖游尚有“浯彭游”、“彭冲游”之另外称呼,此间之彭湖即是今澎湖之旧称。1620年代,该军事单位因荷兰攻打暂时裁撤,之后明朝则以不干涉荷属东印度公司之台湾事务为条件复设此单位。

1625年(明天启五年)彭湖游升格为彭湖标,所驻主官把总则升格为游击。而文献记载曾在任者的彭湖游把总有洪调元顾兴隆等等。

荷西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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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之前的两朝虽于澎湖群岛巡检彭湖游,不过仍未于台湾本岛设置军事力量。即使1624年控制台湾西南部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于台湾的军事力量都未臻于成熟。

1624年,荷人占领台湾大员,展开以经贸为主的台湾经营。为力求节省行政经费,此阶段之荷治时期,地方不设行政官吏,驻台的荷兰官民约有600人,以佣兵为主的士兵则尽量少到2200人以内。

从另一角度来看,东印度公司虽其所重视的唯通商及传教,对台湾军事防卫不加以重视。然而,另一方面却仍以其驻守之台湾军事力量,达到统治目的。

1635年11月23日,台湾长官普特曼斯亲自率领超过400余名荷兰部队与新港社平埔族200人攻击同属平埔族的台湾台南麻豆社。该战役约有平埔族族民数百人死亡,3000户房子全毁。12月19日,麻豆社向荷兰投降,完全接受荷兰所属台湾长官及其政府统治。之后,荷兰统治政权也借此军事力量,继续威吓其他地区的平埔族原住民。1636年年中,数十个原住民族群向荷兰人投降,至此,荷属东印度公司终以军事力量完全控制了台湾西南部。

除了荷兰之外,西班牙亦于1625年-1642年间以台湾远征军为名,于台湾北部的基隆淡水两地建立军事力量。其中,基隆和平岛圣萨尔瓦多城为根据地,淡水则以红毛城为军事要塞。不过,两地驻军合计约只有300余人。1642年,荷属东印度公司派出佣兵700名及战舰数艘,从大员出发,接连攻下西班牙所建两城堡,至此,西班牙于台湾的军事力量,随着荷兰人的趋走计划同时消失。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荷属东印度公司佣兵 最多2200 台湾长官 台湾长官 1624年-1661年
台湾远征军 数百名 鸡笼淡水长官 鸡笼淡水长官 1626年-1642年

明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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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郑军 37500名以上 延平郡王 延平郡王、正总督 1642年-1683年

真正以军事力量有效统治台湾全境[来源请求],应为郑成功于台湾创设的郑氏王朝,他与陈永华郑经经营的屯兵态势或军事规模,也是台湾首见。1642年,郑成功除固守金门数万水师之外,亲自率领约25000名郑军攻打台湾大员,并打败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属佣兵,攻下台湾台南一地,展开对于台湾的统治。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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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军军事制度与组织渊源复杂,且经多次变革。如简化之,其官职大约可分为五军戎政(五军戎务)、总督军务管军提督将军亲军卫镇陆师镇水师镇监军数部分。1683年郑氏王朝覆灭后,郑军将领与军队悉数被强迫内渡中国,而据《钦命太保建平侯郑造报官员兵民船只总册》,据守台湾的官兵共有37500名。

水师镇:主要使用福船,亦称大船。这种船有如此的描述:“为楼三层,乘风冲击,不可遏抑,其高若墉 不可抑攻;其坚若铁石,矢石不能贯,炬不可爇”。当时明郑水军在中国东南沿海有着绝对的制海权,没有向明郑缴交过路费的外国商船几乎不可能通行,满清的船只更是下不了海。

  • 内司镇(藩主直辖)
  • 前镇、后镇、一镇、二镇、三镇、四镇、五镇、楼船镇

陆师镇:

  • 左、右武卫营(金甲部队,可能是明朝传统盔甲,也可能是西洋甲)
  • 左、右虎卫营〈既铁人队〉
  • 骁骑镇〈骑兵营〉
  • 神器营(炮兵营)
  • 亲丁镇〈含黑人鸟铳队〉
  • 左、右先锋营
  • 北镇、 前锋、中权营、 后劲营(北方人部队)
  • 铁骑营(重装骑兵营)
  • 五冲镇(五镇必定是前、后、左、右、中,后叙的五镇不再赘述)
  • 宣毅五镇
  • 援剿五镇
  • 正兵、奇兵、殿兵、游兵、英兵五镇
  • 仁、义、礼、智、信、木、金、水、火、土等十武镇
  • 廿八宿营(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避、奎、娄、胄、昂、毕、觜、参、井、鬼、柳、星、张、翼、轸)

清朝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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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台湾镇 10000-15000名 台湾道台湾巡抚 台湾镇总兵 1684年-1895年

在经过台湾弃留争议后,清朝于台湾设置了台湾镇的主要军事力量。不过仍以防卫预防民变的消极性军事力量为主,这情形直至台湾建省之后才予以改变。

台湾镇,又称福建台湾镇,初设于1684年,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台湾最高军事单位,其内主官则是台湾镇总兵。台湾镇总兵受台湾道(建省前)及福建台湾巡抚(建省后)节制,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台湾北路协台湾水师协澎湖水师协(1733年设)等三协、台湾城守营台湾南路营等营,掌管兵力约于10000名至15000名之间。而分配方式,如乾隆年间奏章所奏:“台湾澎湖水陆兵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六名。除水师兵四千一百六十三名外,南北两路共兵八千零十三名。” 台湾镇于1895年台湾迈入日治时期后取消,而最后一任总兵则为万国本

日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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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台湾军 约17万 台湾军司令官台湾总督 台湾军司令官 1895年-1945年

1895年,大清帝国甲午战争失利割让台湾,经过短暂乙未战争后,台湾民主国的军事力量溃散,日治时期开始。于此后的五十年间,台湾的军事力量则为经过数度更名的台湾军为主。

台湾军,日本台湾军司令官辖下常驻台湾的部队之统称,成立于1919年,是由1907年成立的台湾守备队扩充而成,而更早之前则为1896年编成的台湾守备混成旅团,而这阶段的军事统领,皆由台湾总督兼任。

台湾军主官为台湾军司令官,而组织下辖台湾守备队(台北)、台湾步兵第一联队(台北)、台湾步兵第二联队(台南)、台湾步兵第三联队(台中)、台湾山炮兵大队(台北)、基隆重炮兵大队(基隆)、马公重炮兵大队(马公)、飞行第八联队(屏东)、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于昭和19年 (1944年) 扩充改组为“第十方面军”,统辖冲绳、台湾、澎湖的防卫作战任务。

后期扩编为第十方面军的台湾军军事持久防卫战略,系将重兵部署于西海岸,南部以高雄为重心,北部置重兵于台北,另于彰化、新竹设两个重兵游击师团,可以增援南北作战区,这也是以军事力量,第一个完整防卫台湾本岛的作战构想。而依照战后投降盟军的资料来看,台湾军之兵力约在17万左右。

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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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中华民国国军 18万 中华民国总统 参谋总长 1945-
主要军事力量 兵力 统帅 指挥统治 时间
驻台美军 3万 美军协防台湾司令部司令 协防司令部参谋长 1951-1979

1945年,台湾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改由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统治。在中华民国所属中央政府迁台之前,并未于台湾设置大量军队,而是以警备力量为主,这种军事配置情况,直至1949年年底,中华民国国军因于第二次国共内战节节失利,残余的数十万军队陆续转移至台湾,同年12月28日中华民国政府于台湾岛内全面开始实施征兵,才有所改变。

1951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军开始驻台,成立了美军顾问团,1954年中华民国与美国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后,成立了美军协防台湾司令部,直到1979年断交后才撤离。

1950年-1980年代,台湾男子役期为2至3年,中华民国国军总兵力约为60万。[1]。解严之后,随着政治风气改变、两岸气氛渐次平和、台湾军事战略放弃反攻大陆等等因素影响,中华民国政府实行一连串军事精实案。

  • 1999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义务役为一年十个月
  • 2001年推动精实案第一阶段
    • 以征兵年份缩短为主的第一阶段精实案结束后,国军总兵力剩下38万。
  • 2001年─2008年推动精实案第二阶段
    • 2004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1年8个月
    • 2005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1年6个月
    • 2006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1年4个月
    • 2007年7月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2个月
    • 2008年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
    • 第二波精实案到:总兵力27万、军官5万5千人、士官11万、士兵11万,并扩大招募志愿役士兵,后备司令降为中将阶级
    • 各军种编制:目前国军实施第二阶段精实案部队总兵力27万陆军18万、海军4万、空军3.5万、宪兵1.5万;预备军人大约350万人。士官兵采行征兵制、募兵制并行,士官长、军官(除少部分考选义务役军官外)则采募兵制。19─36岁国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约征兵174,173人(2008年)。平时由陆军、海军、空军、宪兵组成,战时可纳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后备军人辅助战力。
  • 2009年─2010年推动精实案第三阶段
    • 2010年第三阶段以帮助募兵要裁军到27万兵力国家财力才能负担.军官4万人.士官8万人.士兵8万人
    • 计划裁撤7万5千人的军人,调整后总兵力27万
    • 裁撤单位:联合后勤司令部、后备司令部、宪兵司令部
    • 宪兵大裁:现有1万3000人的编制,将大裁剩下到不到5000人,并入陆军成为军法警察,但不再有司法警察身份。不过,仍是保留卫戍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的宪兵第202指挥部,并更名为卫戍指挥部,归陆军第六军团节制。但中华民国宪兵遭降编之举遭到后备宪兵、政界及社会大众强烈反抗[1][2][3][4],并引发数万人上街头抗议[5][6],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在民怨沸腾下裁示暂缓处理,但国防部部长陈肇敏却表示不理会民间与军中反对,而是依计划执行。[7],不过多数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均表示,届时将不会让此案通过[8]。一直到高华柱接任国防部长后才有改善。
    • 2011年起:精粹案计划把国军总兵力从27万5千人调降到21万5千人,计划性裁并后备司令部、联勤司令部、宪兵司令部,未来实施全募兵制度。

“末代义务役”的一年义务役~梯次为陆军2225梯、空军892梯、海军892梯、海陆811梯等,经过一年,共412名官兵在2018年12月26日前全数退伍。

    • 2022年12月27日:在2024年起民国94年次出生役男,役期延长一年

二七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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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发生当时,由谢雪红锺逸人蔡铁城等多人所共同组织领导的反抗国民政府的二七部队。二七部队是二二八事件当时,规模最大、维持最久的反抗势力组织[9],同时也是当时全台湾民众口耳相传关注的焦点。“二七部队”的名称取自二二八事件的导火线——“缉烟血案”,因事发于2月27日当天而得。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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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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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司令部裁撤 憲兵系統反撲. 自由时报. 2009年3月15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14). 
  2. ^ 裁併憲兵省錢? 元首維安換警察來頂 恐怕打錯算盤. NOWnews. 2009年3月16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01). 
  3. ^ 立委:反裁撤大動員 憲兵真強. 中国时报. 2009年3月17日 [2009-04-12]. [永久失效链接]
  4. ^ 憲令部裁撤 後憲揚言選票制裁. 自由时报. 2009年3月21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31). 
  5. ^ 憲兵司令部裁撤併陸軍 後憲揚言包圍總統府. NOWnews. 2009年4月10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3). 
  6. ^ 後憲嗆馬:好的都沒有 壞的一大堆. 自由时报. 2009年4月10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3). 
  7. ^ 國防部硬幹 考驗與馬關係. 自由时报. 2009年3月15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7). 
  8. ^ 馬上大裁軍 後憲臉綠. 联合晚报. 2009年4月11日 [2009-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5). 
  9. ^ 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第1卷,页九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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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