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兗州 (北朝)
外观
南兗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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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東魏、北齊、北周的州 | |||||||
494年-578年 | |||||||
國家 | 北魏、東魏、北齊、北周 | ||||||
人口 | |||||||
• 549年 | 37130戶,115539口[1] | ||||||
歷史 | |||||||
• 成立 | 494年 | ||||||
• 废除 | 57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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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安徽省、河南省 |
沿革
[编辑]北魏太和十八年(494年),割豫州之馬頭郡、陳留郡與徐州之梁郡、譙郡合四郡置南兗州,治馬頭郡渦陽縣(今安徽省蒙城縣)。太和十九年(495年),置下蔡郡。辖境相当今安徽省蒙城、颍上以东,蕲县西南,蒙城、凤台二县及怀远县西北郊地区。景明中(500年-503年),廢南兗州。
正始四年(507年),復置南兗州,治陳留郡小黃縣譙城(今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辖境相当今河南省鹿邑、睢县以东,安徽省涡阳西北的涡河及西淝河流域。
延昌中(512年-515年),分梁郡置沛郡。正光五年(524年),馬頭、沛二郡陷於南梁。孝昌元年(525年),置臨渙郡。孝昌二年(526年),分梁郡置碭郡。孝昌中(525年-528年),置北梁郡,下蔡郡陷於南梁。太昌元年(532年),譙郡陷於南梁。至此,南兗州領五郡:陳留郡、梁郡、臨渙郡、北梁郡、碭郡。
東魏時,割碭郡屬徐州。天平中(534年-537年),收復馬頭、沛二郡。興和中(539年-542年),收復下蔡郡,併臨渙郡入馬頭郡。武定中(543年-550年),收復譙郡。至此,南兗州領七郡:陳留郡、梁郡、北梁郡、馬頭郡、沛郡、譙郡、下蔡郡。
北齊天保七年(556年),廢譙郡,地屬仁州;廢北梁郡為城安縣,屬西兗州濟陰郡;廢下蔡郡為下蔡縣,屬譙州南譙郡;併馬頭、沛二郡入梁郡。至此,南兗州領二郡:陳留郡、梁郡。
長官
[编辑]- 北魏南兗州刺史(494年-534年)
- 孟表(494年-?)[3]
- 皇甫光(假)
- 楊令寶(500年-?)[4]
- 傅永(宣武帝時)[5]
- 邢晏[6]
- 崔暹[7]
- 樊魯[8]
- 宋翻(孝明帝時)[9]
- 元弼(孝明帝時)[10]
- 畢祖朽(528年)[3]
- 元暹(528年-529年)[11]
- 賈顯度(529年-530年)[12]
- 劉世明(530年-532年)[13][14]
- 堯傑(532年-?)[15]
- 東魏南兗州刺史(534年-550年)
- 北齊南兗州刺史(550年-577年)
參考文獻
[编辑]- ^ 《魏書·卷一百六中·地形志二中第六》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 3.0 3.1 《魏書·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
- ^ 《魏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五十九》
- ^ 《魏書·卷七十·列傳第五十八》
- ^ 《魏書·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三》
- ^ 《魏書·卷八十九·列傳酷吏第七十七》
- ^ 《魏書·卷七十三·列傳第六十一》
- ^ 《魏書·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五》
- ^ 《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元弼墓誌
- ^ 《魏書·卷十九上·景穆十二王列傳第七上》
- ^ 《魏書·卷八十·列傳第六十八》
- ^ 《魏書·卷五十五·列傳第四十三》
- ^ 《梁書·卷三·本紀第三》
- ^ 《北齊書·卷二十·列傳第十二》
- ^ 《魏書·卷十四·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列傳第二》
- ^ 《梁書·卷五十六·列傳第五十》
- ^ 18.0 18.1 《北齊書·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三》
- ^ 《魏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
- ^ 《北齊書·卷四十二·列傳第三十四》
- ^ 《北齊書·卷四十三·列傳第三十五》
- ^ 《北齊書·卷八·帝紀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