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像助理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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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像助理球證(英文:Video assistant referee,縮寫:VAR),又叫視像助理裁判,係足球比賽透過視像即時重播同通訊系統協助主球證執法嘅裁判員,當遇到有爭議性問題,球證可以要求睇重播,目前VAR並唔係強制性,各地比賽可以自己決定用唔用。
喺任何情況之下,比賽會由主球證主持,球證或VAR都可以要求睇重播,但係球員同教練唔可以要求暫停比賽而使用VAR。VAR只會為明顯錯誤嘅決定提供協助,若果透過鏡頭都無法清楚判決,最終都要交由主球證決定。
情況
[編輯]遇到以下四種情況球證可以要求睇重播[1]:
- 入波/唔入波
- 攻方球隊喺建立攻勢嗰陣嘅犯規或獲得入波,包括(手球、犯規、越位等)
- 入波前比賽已經因為個波離開比賽場地而暫停
- 入波/唔入波決定
- 守門員同/或主射球員喺執行十二碼過程之中犯規;又或者個波喺門柱、橫楣或守門員反彈出嚟,攻方或守方球員觸犯入侵犯規,演變成直接參與賽事嘅情況
- 十二碼
- 十二碼事件發生前攻方球隊喺建立攻勢時嘅犯規(手球、犯規、越位等)
- 十二碼事件發生前比賽已經因為個波離開比賽場地而暫停
- 犯規地點(喺禁區裏面定出面)
- 判錯罰十二碼
- 冇判罰十二碼
- 直接紅牌(唔係兩黃一紅)
- 破壞明顯入波機會(尤其是關於犯規位置同其他球員位置)
- 嚴重犯規(或魯莽衝撞)
- 兇暴行為、向其他人吐口水或咬人
- 作出極度冒犯、侮辱、辱罵姿勢
- 認錯球員
- 如果球證判罰一犯規同發出黃牌或紅牌畀錯另一個球員嘅時候,犯規球員嘅身份可以被覆檢;除非關於入波、十二碼事件或直接紅牌情況,否則呢個實際犯規動作唔能夠被覆檢
程序
[編輯]要推翻球證原來判決嘅準則係發生咗「清楚同明顯錯誤」,有時會擴大到「遺漏嚴重犯規」[2]。
視像助理球證會喺一間裝有幾部熒光幕嘅房睇有關重播。整個程序可以喺主球證主動要求之下啟動,或者由視像助理球證檢查有關比賽過程來決定係唔係通知主球證應該要啟動整個程序。喺呢個情況之下如果視像助理球證並冇發現異常嘅地方,就唔會透過通訊系統通知主球證;若果視像助理球證相信比賽過程中出現可能嘅錯誤,佢就會將有關情況通知主球證,主球證可以選擇:
- 基於視像助理球證嘅建議改變先前嘅判決;
- 去到球場邊線嘅特定位置透過指定熒光幕睇重播;
- 決定維持原判。
球證可以暫停進行緊嘅賽事以接收視像助理球證嘅意見或去到邊線睇重播,但係唔應該喺任何一方有明顯進攻優勢嘅時候進行。
當球證示意睇視像重播或指示經由視像重播之後改變原先判決嘅時候,應該以食指畫出長方形嘅外型(意思係熒光幕)。球員做出相同手勢要求睇視像重播會被黃牌警告。球員進入球證睇視像重播嘅區域都應該要被黃牌警告,而任何球隊職員進入呢個區域會被驅逐離場。
視像助理球證要係現任或前任球證,佢哋嘅位置可能會喺進行比賽嘅球場裏面或其他位置。
出面網頁
[編輯]參考
[編輯]- ↑ "Video Assistant Referees (VARs) Experiment - Protocol (Summary)". 國際足球協會. 26 April 2017. 原著 (PDF)喺27 四月 2017歸檔. 喺26 April 2017搵到.
- ↑ Podcast, Planet Futbol. "Howard Webb on video replay and its future in soccer". SI.com. 喺26 April 2017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