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6月)

Jimmy-bot在话题“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6月)”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6月)


「反送中」運動過程,有些事件的標題太長了,有沒有必要精簡一下?--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2:03 (UTC)

没有--MINQI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2:07 (UTC)
没有必要——航站区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2:28 (UTC)
標題只要是讓人知道是什麼事,誰做了什麼,標題簡單明了即可,像2021年5月份這個「2019年10月13日港鐵牛頭角站外反《禁蒙面法》示威判刑」,根本就沒必要這麼長,完全可以改為「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外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2:34 (UTC)
when、where、who、what 四要素,when、where、what最简洁。「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外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今年的?哪里?立法会里么?PS:“外反”是什么?--MINQI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2:36 (UTC)
不好意思打多字了,是「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過程 (2021年5月)裡面10號的事件,另外我要討論的不止這一個月的事件。--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2:53 (UTC)
理由还是那个:when、where、who、what 四要素,when、where、what最简洁。就算归类在五月没有天,排列都不方便。--MINQI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3:04 (UTC)
看來大家的意見不一致啊,不過MINQI閣下提及的四要素是可以作為編輯小標題的方向。--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6月20日 (日) 09:05 (UTC)
不需要,這算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分條目/子條目,應跟隨其命名,除非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被移動。--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6月14日 (一) 12:49 (UTC)
不是條目,是條目裡面的小標題。--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2:53 (UTC)
啊,看錯了。我覺得作為敍事描述來說,是不應該寫成新聞標題的,但小標題還是應該包含時人地事的。判刑/上庭的事件最好還是寫一下是為什麼被捕的好些。--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6月14日 (一) 13:08 (UTC)
(✓)同意,标题不宜太长。--铁塔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13:10 (UTC)
(!)意見:恕我直言,此运动发展至今,早已偏离初时目标,更何况目标已经没有了(修例已撤回),运动是不是应该叫这个名字还另说。另外,谁有权力定义此运动的起始时间?只要不断增加新的诉求,难道诉求不兑现,运动就一直继续?在我看来,以反修例为目标的此运动早已结束,后续的只是零星抗议而已。是否有必要事无巨细哪天发生了什么都记录在维基上面?维基是日志、年谱、地方志还是百科?望诸君详查,本人在此没有任何价值判断。——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6月22日 (二) 03:52 (UTC)
(-)反对:個人認為不需要。Felix.tsai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10:17 (UTC)
(+)滋磁:四要素適用於詳細描述事件,不適用於事件的名稱或標題。難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同纲领的颁布也應該改名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49年9月中國頒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使用稱呼、表示事件的簡略的題目而非具體描述、形容事件的文字、內容愚以爲是 Wikipedia 的慣例。
  總結:目前反對精簡標題的有 3 位(37.5%),支持的包括你我在內有 3 位(37.5%),宇文宙武的言論與對小標題的討論無關,但可以認爲立場與 MINQI 等人相近,因此傾向反對。Sun8908 認爲「小標題⋯⋯應該包含時人地事的。判刑/上庭的事件最好還是寫一下是為什麼被捕的好些」,可以認爲傾向支持或支持你提議的標題「職業訓練局女學生反《禁蒙面法》示威被判刑」。當前兩種意見的支持率幾乎相等,尚無共識或多數意見。 — XComhghall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01: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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