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摊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21年2月20日) |
路边摊是一种有上盖、位置固定但可以随时拆卸、移动的摊贩,售卖的商品最常见的为食物,亦有服饰、玩具等种类,路边摊组成区域会称为露天市集、露天传统市场,夜晚则为夜市。香港有一种固定的路边摊常被称为大排档、日本福冈称为屋台、韩国称为布帐马车。
法规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随著改革开放成长,中国大陆食品安全相关的议题跃上台面。于2003年中国大陆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政府部门,经过近几年的改组后,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其他相关部门综合协调。[1]但是似乎相关法规许多小业者不熟知。同时市面标示绿色、有机食品或无污染食品等的产品并未得到相关机构认可为厂商自主宣传。一项由世界银行对于中国蔬果产业是否遵循食品安全要求的研究显示,虽然中国食品安全近年已不断改进,但情况远非令人满意,“许多国际标准尚未得到执行,而现行许多国际标准不能达到要求。监督能力不足,且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监测薄弱。”[2]近年来,也发生许多令人遗憾的食品安全事件。
2019年一种空前加强严格版的末端管理法规出台,《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先以北京试点作为推向全国的前奏,此为一种向下细化法规,对于食品大厂等已经有诸多监管机制,但市区无数小餐馆和小店处于较松散自主型态,此法规补上此一漏洞。基本上将小型或单人经营的食品业态分四类管束,但不论哪类都须先有营业执照之后再申办第二证件:[3]
- 小作坊 - 微小型食品工厂,需通过审查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能生产食品采正面清单制未在清单上的食品类项禁止生产,且产品都须为为预包装食品,包装袋上厂家资料和成分表等标注比照食品大厂规范。
- 小餐饮店 - 法定理论面积6㎡以上但有众多最小厨区面积规定专有凉菜间、消毒间等,要合规则至少要40㎡店面,需通过审查食品餐饮许可证,众多新修卫生法规趋严。
- 小食杂店 - 经营面积小于60㎡的食品贩售店,只能贩售包装食品不得现场有任何烹饪加工行为,[4]所以无须食品业许可证只需办小食杂店备案卡,采备案登记即可,但被查缉有烹饪行为将重罚。
- 食品摊贩 - 无场所的路边摊办食摊备案卡即可,但有食品负面清单制,禁止制作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品等众多表列项被禁。
在中国大陆经营食品行业者需注意日渐趋严的管理法规态势,即使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餐饮许可证两证者,在餐饮许可证到期须换证时会被要求适用新的法规[5],若不通过标准可能无法续证。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本来已经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的中国大陆失业情况进一步恶化。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的总理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就业问题时称赞流动摊贩政策可以带动就业。两会结束后,不少省市开始放松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支持地摊经济重新回归城市。2020年6月1日至2日,李克强在山东烟台市芝罘区考察时再度表扬地摊经济,称“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6]。
2023年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7]。
中华民国(台湾)
[编辑]依国税局说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8条第18款及第29条规定,属肩挑负贩沿街叫卖者销售之货物或劳务,得免征营业税并免办营业登记。然利用骑楼、路边摆设摊位或以机动车辆载运商品定时、定点营业,系属有固定营业场所之营业人,依规定应办理营业登记。
日本
[编辑]韩国
[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9-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2).
- ^ van der Meer, Cornelius. China's compliance with foo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ruits and vegetables : promoting food safety, competitiveness, and poverty reduction (39766): 1–372. 2006-01-01 [2019-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9) (中文).
- ^ 北京下月起实施食品新规. [2019-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8).
- ^ 網易-新規下小食杂店不得现场制售食品. [2019-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8).
- ^ 新浪-北京食品新规. [2019-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 ^ 总理山东点赞地摊经济也“高大上”,多省市放松监管鼓励摆摊. 澎湃新闻. [2020-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3).
- ^ 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_南方网. 南方网. 2023-05-04 [2023-05-23]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