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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美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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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美術委員會
Commission of Fine Arts
Commission of Fine Arts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10年5月17日 (1910-05-17)
機構類型政府機構美國政府獨立機構
机构驻地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僱員數目10
年度預算額217.5萬美元
机构长官主席:比莉·蔡森
秘書:Thomas Luebke
机构首长丹尼尔·伯纳姆 编辑维基数据
授權法源Fine Arts Commission Act[*]
網站www.cfa.gov
影像资料

美国美术委员会(英語:Commission of Fine Arts)是美国联邦政府独立机构,成立于1910年。該委員會对华盛顿特区内所有建筑的“设计和美学”具有审查(但不是批准)的权力。

舊喬治城法案賦予CFA審查乔治城历史街区范围内附近大多數外部建築的責任。它還授權終審法院任命一個顧問委員會來協助進行這些審查。老喬治城委員會(OGB)履行了這一職能。[1]希普斯特德-卢斯法案英语Shipstead-Luce Act》授予 CFA 批准(不仅是审查)的权力,对公共和私人建筑的设计和高度进行授权,这些建筑位于或毗邻美国国会大厦白宫宾夕法尼亚大道西北延伸到从国会大厦到白宫、拉斐特广场岩溪公园国家动物园、岩溪和波托马克公园大道、波托马克公园以及国家广场及其组成公园。 [2]

CFA授權不適用於美國國會大廈、國會圖書館或國會大廈建築師監督的其他財產和地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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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bout the Georgetown Historic District. planning.dc.gov.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4). 
  2. ^ Gutheim and Lee, p. 208; Kohler, The Commission of Fine Arts: A Brief History, 1910–1995, p.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