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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臺灣碳費開徵、歐盟CBAM預計於2026年正式上路,為因應全球碳有價時代衝擊,臺灣碳權交易所與臺灣證券交易所委託中山大學碳權服務及研究中心,日前舉辦「碳邊境調整機制」政策研討會。
證交所總經理李愛玲表示,全球氣候行動加速,碳定價機制已成為國際趨勢,近日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指出臺灣碳費制度將加速過渡至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機制(Emission Trading Scheme,ETS),期待提前於2026年上路,藉此加快推動臺版CBAM,為臺灣企業營造公平經營環境及增強國際市場競爭力。
環境部氣候署長蔡玲儀指出,將研擬臺版CBAM實施時程,先從高碳洩漏產品(如鋼鐵、水泥等)碳排放強度申報開始,並廣徵產品碳排計算、查驗方式等公眾意見後評估修正國內法規。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說明,若實施臺版CBAM應考量國外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如重視透明化程序性義務,避免執行第三方驗證要求時產生的貿易障礙。
國立清華大學永續學院副院長范建得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三十一條對國外進口來台之產品已有類似依碳排量繳納代金的機制設計及法規授權,惟碳費制度下推動臺版CBAM對產業法遵壓力較大,現階段是否導入臺版CBAM應進行全面及審慎評估。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副教授薛景文自國際經貿法觀點切入,探討臺版CBAM實施的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提出臺灣碳費及歐盟CBAM規範之主體不同,如何進行碳排計算之轉換將為一大挑戰。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林子倫以全球環境政治經濟角度對CBAM能為碳定價增加新動能、提升境內產業競爭力表示肯定,惟其存在行政管理複雜度高挑戰。永灃環境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暨中經院顧問溫麗琪博士從永續觀點,強調CBAM是碳定價市場上的價格戰,也是碳排放上的數量戰,臺灣應即早建立本土的ETS及CBAM制度,以助力企業因應全球氣候政策帶來的衝擊。
台灣水泥企業團副總經理暨永續長葉毓君強調,水泥產業現面臨國內法規限制造成低碳水泥使用受限,及進口水泥無須負擔進口關稅的傾銷壓力,因此積極倡議臺版CBAM並力促進口高碳排產品申報碳排,為企業低碳轉型塑造公平競爭環境。中鋼公司環境保護處張致瑋組長分享企業因應歐盟CBAM及低碳轉型經驗,除內部採行溫室氣體總量及排碳強度之雙目標碳管理措施,也攜手下游供應鏈提供客戶優於歐盟CBAM規範的申報資料。
本次研討會集結產官學研,探討臺灣在推動CBAM過程中的挑戰與機遇,期盼能幫助產業保持競爭力並加速國際接軌。民眾若對於碳議題相關資訊有興趣,歡迎至碳交所 – 碳學堂網站了解更多專家提供的知識分享及相關影音資訊。https://www.tcx.com.tw/learn/studio/knowledgeList?type=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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